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招聘公告
因学院发展需要,经学院研究决定发布以下招聘公告。
一、招聘单位
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创办于2001年,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。学院位于在海内外享有盛誉的“中国时尚之都”、“休闲服装名城”石狮市,开设有纺织、染整、服装、人物形象设计、鞋类设计、市场营销、学前教育、社会体育、电子商务、会计、财务管理、酒店管理等28个专业。建校至今已培养毕业生2万余人,就业率超过98%,为地方产业发展培养了大量人才。
建校二十年以来,学院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:以良好的成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;被评为“中国纺织行业人才建设示范院校”、“中国直播电商产业发展联盟副主席单位”、“海西教育十佳民办院校”、国务院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、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、福建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、福建省“二元制”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单位、福建省模特行业先进单位、泉州市纺织服装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、泉州市纺织鞋服职业院校联盟理事长单位等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,以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。
2.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,品行端正,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。
3.具有或将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、学位、专业、技能、工作经历、工作年限等条件。
4.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(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),境外、国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。
5.身心健康,能够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要求。
(二)招聘计划及要求
三、薪酬与福利待遇
1.按学院规定薪资标准执行。
2.享有带薪寒、暑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(周末双休);
3.全职人员缴交五险一金;
4.新教工报到给予路费报销;外省市教工享受每年路费补助;
5.可协助符合条件的教工申报石狮市政府提供的安居补助:年龄35周岁以下的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,2019年3月22日前未在泉州地区缴纳过社保的,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,本科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600元,最多发放24个月。
6.符合石狮市高校人才积分条件的,由本人申请,学校推荐,认定后达到积分条件的,可以享受子女积分入学、购房补贴等(最高12万元)。
7.符合申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条件的,由本人申请,学校推荐,认定后可以获得泉州市政府相关的补贴。
8.享受学院规定的教师进修、学历提升、学习培训、职称评聘等政策。
四、联系澳门尼威斯人网站
2.应聘材料投递:
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提供电子版材料:个人简历、身份证、学历学位、专业技能证及其他证书扫描件。
邮件以:"2021年+应聘岗位+姓名+联系电话"的方式命名发至邮箱:279041690@qq.com
3.联系人:18659941126(卢老师)
地址: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学府路1358号
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人事处
2021年5月18日